第六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电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