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技术权益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相应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企业可以通过新产品销售提成或者股权、期权等形式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