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措施,加大对国内紧缺的前沿技术路线研究、技术需求分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技术营销、技术并购、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