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等参与风险投资事业,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者风险基金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