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种子条例/第五章 种业扶持与创新第三十七条有效种子使用者认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向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提出质量检验申请,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检验,并如实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