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监督第二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其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全面、真实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