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依据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专项规划。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