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第四十六条有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道路设计方案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8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