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向外国请求移管中国籍被判刑人,外国可以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移管中国籍被判刑人。移管的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参照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