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被请求国就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出附加条件,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作出承诺。被请求国明确表示对外联系机关作出的承诺充分有效的,也可以由对外联系机关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在对涉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时,有关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被请求国就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提出附加条件,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作出承诺。被请求国明确表示对外联系机关作出的承诺充分有效的,也可以由对外联系机关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在对涉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时,有关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