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对外联系机关收到外国的有关通知或者执行结果后,应当及时转交或者转告有关主管机关。

外国就其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要求通报诉讼结果的,对外联系机关转交有关主管机关办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