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二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设置第六条有效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