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
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效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主管消防救援衔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7日
第四条
回到全文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