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边远农村、山区、海岛、海域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的公众传播台风预警预报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台风灾害防御的需要,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景区、机场、高速公路、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及乡村显著位置,组织设立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