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活动的管理;对专门的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依法实行资格管理。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