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第十四条有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案件管辖范围和法官任免,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