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第十三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