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省文化行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音像市场发展规划,实行宏观调控,确定全省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布局和结构。设区的市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全省音像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音像市场发展规划。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