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本行政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