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等单位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经征得单位同意,可以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在相关制度中规定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兼职或者离岗创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人员的相应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