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利用与传承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合理利用革命旧址资源,参与国有革命旧址使用和运营管理,进行革命题材展览衍生品、革命旧址文创产品开发。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