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章 渔业资源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渔业资源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渔业资源及渔业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