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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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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条

有效

通信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破除垄断的原则,执行国家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要求。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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