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林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林木管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林;(二)政府主导、全民共管;(三)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