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权益保障与经营第二十九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经营范围以及旅游产品的名称、标识、服务项目、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信息,对旅游者的咨询作出真实、明确的解答。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