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互相配合,组织实施旅游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旅游服务地方标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