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和个人研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工艺。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