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污水集中处理收集管网已经覆盖的地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所在区人民政府责令排污口设置单位或者个人限期关闭设置在江河、湖泊上的排污口。

污水集中处理收集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对单位和个人投资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运行费用,市、区人民政府予以适当补贴。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