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五章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基金主要用于:(一)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二)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亲属的慰问、补助;(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