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值所得纳入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基金。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