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六条已废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机构,应当有三名以上持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