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企业的科研机构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和技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并享受减免关税的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