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城市污水处理实行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