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污水处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