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汇交工作,并可以委托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汇交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