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菜田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计划、城建、规划、财政、审计、环保等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基本菜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