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菜田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应当全部用于新菜田开发建设、老菜田改造以及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不得挪作他用。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由财政、审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