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依据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和国防的需要编制实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