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第十一条有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市财政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