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地点、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证号。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明示代理销售机构。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