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商品房建设应当规范设计,科学施工,严格验收,保证质量。

商品房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