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当地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者妇女联合会投诉,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者妇女联合会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