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三章 城镇爱国卫生工作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类市场清洁卫生的监督管理。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环境卫生规定,建立并落实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垃圾站等公共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良好的卫生环境。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8月2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