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三章 草原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治区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草原等级评定标准制定自治区草原等级评定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草原调查结果、草原的质量,依据自治区草原等级评定标准,对草原进行评等定级。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