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财政部门应当将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自治区本级决算报表、上级审计机关对自治区本级决算实施审计后下达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抄送财经工作委员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