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孔雀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第八条已废止自治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和自治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相应的水体保护区,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