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水务部门在保障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应当合理调配水资源,充分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维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湿地生态系统。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