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绿地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影响管道、线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使用和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树木修剪规范及时修剪。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