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文物部门依法对历史名园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