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管理/第二节 旅行社和导游员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旅行社与其他旅游经营者发生业务往来,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佣金或者折扣,但双方必须如实入帐,不得帐外暗中给予或者收受回扣。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